原标题:春节期间我省对来苏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节期间来苏返苏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对入境等几类人群春节期间来苏返苏进一步明确健康管理措施。
对入境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2天(48小时后)、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2次检测均为阴性者,可以纳入常规管理。对在外省入境并解除集中隔离后14天内回到江苏省的人员,应在其回到江苏省的当天起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3天内开展核酸检测,在解除集中隔离后的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经“快捷通道”入境人员参照上述要求,将闭环管理时间延长至入境后第28天,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及闭环管理期间不得离开居家场所或闭环管理场所。其中,第一个14天集中隔离解除前的核酸检测应使用2种不同品牌试剂进行平行检测。
对从事冷链物品(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运输等高风险工作的来苏返苏人员,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要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开展采样检测。各地应对其开展14天居家观察管理。在居家观察管理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社区报告,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苏返苏人员,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天人员,在排查到的当日对其开展核酸检测,并居家观察管理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报告,结束居家观察当日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应釆取集中隔离措施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集中隔离期间应开展每日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追踪到的当日和解除隔离前一日各1次);解除集中隔离前的核酸检测应使用2种不同品牌试剂进行平行检测。
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应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居家观察管理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8天,在居家观察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观察管理期间应开展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向社区报告,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要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开展采样检测。每日开展2次自我体温检测。
其他低风险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每日2次自我体温检测。农村地区返乡人员还应在返乡当日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新华日报 记者 仲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