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2020-12-28 09:32:19来源:南京日报编辑:罗毅责编:周经韬

  原标题: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12月27日,上万只白鹭在六合区池杉湖国家湿地公园过冬。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12月26日,长江雨花台区三山矶段江面上飞行的野鸭。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12月22日,浦口区绿水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紧邻新建成的江心洲长江大桥(南京长江五桥),这个良好的生态吸引众多候鸟前来过冬。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12月23日,江宁区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子母洲上,上万只绿头鸭、斑嘴鸭一同飞翔,场面蔚为壮观。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12月16日,一只只洁白的天鹅或引颈观望、或梳理羽毛、或安静栖息、或畅游觅食,石臼湖俨然成为“天鹅湖”。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12月16日,成群的天鹅在溧水区石臼湖内翩翩飞舞。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12月26日,长江江宁段子汇洲滩涂数百只鸬鹚在江边栖息。 

南京:生态湿地 候鸟天堂

12月27日,湿地里、杉林下,白鹭、绿头鸭、黑天鹅、鸬鹚……各种水鸟在池杉林的庇护下悠然自得地飞舞。 

  每年的冬天,南京都会有一批“老朋友”准时光临,它们中有大天鹅、小天鹅、绿头鸭、白鹭……它们从寒冷的北方出发,千里迢迢飞来南京。或是路过,或是留下越冬,栖息在水草丰盈、鱼虾成群的湿地里。映着湖光山色、绿树青山,追逐、飞翔、漫步……构成一幅幅和谐、美丽的生态画卷。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近年来,围绕“长江大保护”,南京市对重要的自然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特别是鸟类的栖息地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先后在长江沿线建设了多座湿地公园。近日,南报融媒体记者走访了其中几座湿地公园,通过镜头记录下生活在这里的“精灵”——候鸟。

  万里长江奔腾不息,流入江苏境内的“第一站”有一座“生态大宝库”,这便是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由新济洲、新生洲、再生洲、子母洲、子汇洲等5个洲岛构成,总面积26.7平方公里,是长江下游唯一一处原生态未开发的洲岛。2001年,洲岛上3600多名居民搬迁后,这里开始了修复和保护。作为打造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样板区域,每年深冬时节,上万只绿头鸭、斑嘴鸭来此过冬,它们生活在洲滩沼泽中。目前新济洲湿地公园共孕育有鸟类180种,其中湿地水鸟66种,主要包括雁鸭类、鹆鹬类、鹭类等类群。

  顺着江水而下,江北岸线浦口区绿水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映入眼帘。入冬以后,成群候鸟随处可见,有的栖息在树林间,有的游荡在河面上,时而潜水捉鱼,时而打闹嬉戏,形成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近年来,该湿地公园良好的生态让越来越多的鸟类选择在这里繁衍栖息。

  在位于六合区程桥苏皖交界处的池杉湖国家湿地公园,常年定居于此或经此迁徙的鸟类突破百种,总数逾十万只,这里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百鸟乐园”。湿地里、杉林下,白鹭、绿头鸭、黑天鹅、鸬鹚……各种水鸟在池杉根部的庇护下悠然自得地飞舞。在这里,每一个画面都跳动着生命的音符,洋溢着自然和谐。

  溧水区石臼湖畔,成群的大天鹅、小天鹅等候鸟在此翩翩飞舞,它们有的在水中嬉戏、有的在滩涂信步、有的则凌空翱翔,构成一幅幅和谐、美丽的生态画卷。近年来,溧水全面进行退渔还湖,拆除2.8万亩石臼湖围网,加快渔民上岸工程。另外还持续开展石臼湖增殖放流活动,不断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增强生物多样性。今年共吸引了400余只小天鹅来此过冬。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改善湿地生态状况,先后实施了退渔还湖、退耕还湿、栖息地恢复等十余项退化湿地恢复工程,每年修复湿地3000余亩。经过多年的保护,我市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逐步丰富,在长江中下游、太湖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起到重要作用。

  生态湿地,候鸟天堂,一幅绿色南京的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南报融媒体 记者 冯芃 姚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