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11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组织专家组,对苏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2018年6月,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联合推荐,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共同认定,苏州正式成为全国首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经过两年的努力,苏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已具备验收条件。
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吴晓东表示,苏州市政府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是支撑苏州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对苏州促进城市绿色生态文明发展模式转变,传承保护千年古城和满足市民物流配送需求具有重大意义。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陆文华代表苏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总体工作。两年来,苏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程蓬勃发展,与创建期初相比,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保有量增长了5.3倍,城市配送成本下降了12.6%,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了19.2%,城市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提高了21%,共同配送和夜间配送等高效配送模式占比已达到85.4%,“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的“苏式配送”服务体系已经形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梅正荣表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加大对省内各绿色货运配送创建城市的支持和指导,提升江苏省城市货运配送发展的新高度。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李华强对苏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苏州将把本次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接下来,将不断丰富“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的“苏式配送”内涵,持续畅通城市配送组织链条,引导运力结构绿色化发展,强化智能化管理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 汪宇轩 韩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