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无讼+”模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0-10-27 12:03:29

  国际在线报江苏报道:近期,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积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立体“无讼”格局,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赋势、赋能、赋力。

  一是“无讼+村居”模式,为“无讼”空间赋势。沭阳县司法局把加强诉源治理、打造“无讼”村居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讼”社区建设活动,进行全覆盖摸排,第一时间将排查发现的婚姻家庭、邻里、征地拆迁等各类纠纷及消防安全、环境污染、违章搭盖等各类隐患及时化解和处置到位。同时,沭阳县司法局将“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内容、标准等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实行量化考核并定期开展督查。2020年1月至10月,全县排查纠纷1114件,成功化解纠纷1103件,成功化解率达99%,各乡镇(街道)逐渐形成了“不轻易言讼、不争讼”的良好氛围。

  二是“无讼+市场”模式,为助企便民赋能。沭阳县司法局与沭阳县人民法院、公安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等数家单位联手打造无讼市场,推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大型市场内企业间、商户间、商户与消费者间发生的矛盾纠纷消解在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内,并选派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志愿法律服务队,对接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通过政策、法规宣传和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审查合同、评估风险,制定方案,调处纠纷。

  三是“无讼+调解员”模式,为队伍建设赋力。沭阳县司法局积极培育“无讼”调解员,建立“调解前置、诉讼断后”的纠纷化解体系,将行政管理、复议、诉讼等行政争议纳入调解范围,按照“布局合理、专业高效、务实管用”的要求,整合党员干部、“网格员”、村书记等专兼职调解力量组建“无讼专家团”,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聘用具有调解经验、群众工作经验的机关、企事业退休干部,离任村(社区)干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律从业者等为人民调解员,开展“无讼”人民调解工作。(文 郭明妹)

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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