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迁4家图书馆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宿迁共有4家公共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分别是宿迁市图书馆、沭阳县图书馆、泗阳县图书馆和宿城区图书馆。此外,宿豫区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
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旨在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在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期间,宿迁市各级公共图书馆积极组织开展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充分抓住评估契机大力提升图书馆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宿迁市公共图书馆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据市文广新局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将再接再厉维护和巩固评估定级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共图书馆质量、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推动宿迁市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是国家综合评价公共图书馆事业、分析每个公共图书馆的工作状况、促进图书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途径。据了解,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需满足以下六大标准:一是馆舍建筑面积应不低于6000平方米;二是年补助经费不低于80万元;三是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占职工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四是图书年入藏总数不低于5000种;五是年外借册次不低于20万册次;六是“现代化技术装备、数据库建设、自动化网络建设”评估得分不低于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