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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奖励”提升见义勇为大环境
2018-04-18 15:48:47  |  来源:新华日报  |  编辑:罗毅

  近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民意。《草案》提出,对见义勇为行为,除给予医疗救助、家属待遇等保障措施外,还将给予免费乘公交、优惠游公园等“小奖励”。

  孔子说过:“见义不为,无勇也。”倡导见义勇为,不仅要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医疗救助、家属待遇等制度保障,让英雄流血不流泪;也要通过“小奖励”引导,让见义勇为的荣誉变得更具体、可感知。当公交刷卡声变为“见义勇为”提示音,他人赞许的目光,会让更多见义勇为者充满自豪感与成就感。对他们来说,这也是一种人文关怀。这样,“小奖励”与大的社会环境会形成良性循环。

  制定见义勇为“小奖励”,对细化见义勇为者的评定也有推动作用。长期以来,因为保障资源有限,见义勇为的认定倾向于社会影响大的义举。“小奖励”的出现,丰富了奖励的手段,对见义勇为保障制度也是一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