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苏州工业园区: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首店经济“加速跑”
2024-04-11 16:06:5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苏州工业园区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为“首店经济”发展按下“加速键”。4月11日上午,园区“首店一件事”启动暨“高效办成一件事”党建共同体成立活动举行,通过成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党建共同体”,组建“首店帮帮团”,发放“首店服务包”,点亮服务矩阵等,进一步凝聚合力,以党建引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孙扬澄出席活动。

苏州园区: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首店经济“加速跑”_fororder_图片6

活动现场

  近年来,“首店经济”持续升温,已经成为城市商贸活力的晴雨表和激活消费市场的新引擎。2023年,园区全年招引各类品牌首店超150家,占全市总量近30%,位列第一。

  为推动“首店经济”发展,园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在园区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以党建引领,推动“一件事”服务模式与“首店经济”发展相结合,联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为“首店开设”提供“绿色通道”“专属帮办”“随心办理”等暖心服务,有效推动首店公司设立、许可办理分别提速50%和30%以上,并实现各环节业务咨询专线100%全覆盖。

  现场,园区“首店一件事服务矩阵”正式点亮。未来,园区审批局将携手各成员单位和各商业载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进一步夯实“首店一件事”服务底座,扩大服务范围,共同构建“多部门协同、多领域覆盖”的“首店一件事”服务矩阵。

苏州园区: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首店经济“加速跑”_fororder_图片7

“高效办成一件事”党建共同体成员单位(首批)成立

  园区“高效办成一件事”党建共同体成员单位(首批)成立,首批成员单位获授牌。通过党建引领,园区将持续构建长效、稳定、可持续的服务机制,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同时,“首店一件事”党建先锋队成立,并形成十条服务举措清单,为首店落户提供各类高效服务。园区行政审批局牵头打造的“首店服务包”同期发放,包括商铺开业所必须的营业执照、公章,税务、人社等领域的“政策直达”服务,以及园区特色文创等增值化服务。

  当天,“首店帮帮团”授牌成立。首店从引入到落地开业要经过办理营业执照、装修许可、行业经营许可,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一系列流程。为保障首店以最快的速度顺利开业,金鸡湖商务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综合执法局、园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共同组建“首店帮帮团”,为首店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的咨询指导、帮办及绿色通道服务。

  园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丰表示,园区推出“首店一件事”,是积极响应上级要求,以党建引领提升政务服务,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创新之举。下一步,园区将继续聚焦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建强服务队伍,以“一门一网”持续拓展“增值服务”内涵,助力更多首店落户园区。

苏州园区: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首店经济“加速跑”_fororder_图片8

一网办系统

  近年来,园区行政审批局立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推动省、市“一件事”落实落地。目前,园区累计上线82个“一件事”主题,打造“入学报名”“拟上市企业无违规证明”等具有园区特色的标杆性“一件事”场景。(文/图 苏园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