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南通海门公证三举措打造服务新模式
2024-03-14 17:19:2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近年来,南通海门公证处精准把脉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公证利企便民制度和服务机制,优化公证服务举措,实现由“坐等办”向“就地办”“便捷办”“创新办”转变,不断提升公证服务大局、便民为民的能力和水平,跑出服务群众“加速度”。

  远程服务,打造“家门口”驿站

  家住三星镇的李先生一直在国外经商。根据所在国的要求,每年他都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等公证。以往,这些公证都需要他前往海门公证处办理。当了解到海门已经有远程办证服务后,他便来到三星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辅助办证人员核对了李先生的身份和准备的材料后,便指导李先生通过远程视频和公证员连线,将办理公证所需材料拍照上传。不到十分钟,李先生就完成了整个办证过程。公证受理完毕,几天后,公证书通过邮寄方式送到李先生手中。

  海门区司法局将远程公证服务点建设作为民生实事来落实,全区在偏远区镇的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置远程办证智能机器,全力打造“家门口”公证驿站,为群众办理委托、婚姻状况、国籍、无犯罪记录等十七大类远程公证事宜,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公证,减少群众“往返跑”,彰显远程公证服务的便捷高效优势,持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数字赋能,打造“指尖办”平台

  海门公证处紧跟社会需求,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打造“指尖上的公证”综合服务平台。对于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驾驶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照、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房屋所有权证等公证事项,当事人可以登录“苏服办”网站或下载“苏服办”APP,通过“智慧公证”在线自助申办服务,即可免去“要请假、跑断腿、排长队”的麻烦。海门公证处于2017年推行数字赋能,打造公证“指尖办”平台以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近三年来,公证办证量每年增加了近30%。

  同时,该处将开展“不动产+公证业务”协同列为2024年工作重点进行突破,通过不动产、公证机构和税务机关签署合作备忘,一个窗口递交一次材料办结所有事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促进资源配给更加完善,利企便民体系更加健全,努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好”。

  三加三减,打造“暖民心”品牌

  “我想问下,你们能不能上门啊,我家老人确实困难……”近日,一位女士来到海门公证处,称其大伯需要办理一份委托公证,委托自己的儿子在哈尔滨银行办理重置社保卡等手续。但是老人已经九十多岁高龄,行动不便,不知公证员能否为其上门办理。公证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此种情况属于可以上门办理的业务,于是当场通过视频与老人对话,确认了老人神志清楚,自愿办理委托公证。根据老人方便的时间,公证员上门为其办理了公证事宜。

  2023年该处为老弱病残孕以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服务66次,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

  海门公证处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行“三加三减”服务,即“上班时间没办完的公证加班办、急要的公证加急办、服务态度加倍好,对当事人要减少等候时间、减少重复证明材料、减少负面情绪”。目前,该处10%的公证基本做到即时申请、即时办理、即时出证,其余一般公证的出证时间也基本提前了50%以上。

  2024年新年伊始,海门公证处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公证顾问”制度,参与社区治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常态化、及时性物业法律咨询,提供侵权事实和证据保全服务,对涉及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前端规制和引导,消除矛盾隐患;建立“公证进社区”活动机制,定期走进居民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讲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在小区内拓展婚姻家事领域公证,推行财产约定、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等综合性服务,深化公证“身后一件事”服务。(文 佘娟 沈雨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