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江苏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74.5亿元
2022-07-21 09:32:49来源:新华日报编辑:韩小强责编:蒋硕

  新华日报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水利厅获悉,省水利厅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力举措,助企纾困解难,推动新开项目达产能、在建项目早见效、储备项目抓前期,全力加快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达74.5亿元,完成比例55.2%,有力发挥了水利建设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

  项目为核 加快重大工程开工

  5月16日,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水网骨干工程、总投资额超150亿元的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开工建设,这是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又一大事,事关太湖行洪、生态保护和航运安全,事关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至6月底,完成投资约2亿元,占年度建设任务的40%。”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金元林介绍,“我们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大人机料投入,加快一期工程推进,抓紧组织其他标段招标,朝着项目节点全力冲刺。”

  吴淞江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吹响加快水利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号角。省水利厅建立“每月一会商,每周一调度”机制,对年度建设任务内未开工重点工程项目,逐项过堂研判分析、逐项明确节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人员,加快前置要件办理,压茬推进项目招标,在保证工程度汛安全和质量的同时,抢时间、赶进度,确保8月底前,2022年建设任务内的省重点水利工程全部开工,为经济稳增长提供支撑和保障。目前,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正在推进前期工作,全力做好先导段开工建设准备。这是江苏省2022年纳入国务院重点推进的又一重大项目,也是进一步扩大淮河下游出路的流域防洪战略工程。

  进度为要 有力支撑经济增长

  2022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影响,南京市高淳区永宏泵站工程建设一度遭遇“用工荒”。当地水利部门协调就近招聘100多名工人,培训合格后投入工程建设。不但有效解决了工程用工难题,也解决了周边群众就业问题。6月,全省在建水利重点项目日平均提供就业岗位超8000个。上半年,高峰期提供就业岗位1.1万余个。

  为加快年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采取网络连线、视频会商等手段,压茬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立项审批工作。至6月28日,2022年度建设任务涉及的16项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全面完成,为工程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涉及7市18县,总投资67.3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9亿元,主体工程基本建成。通过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补齐防洪保安短板,曾经的平原洼地正在变成“民生高地”。

  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批复概算42.8亿元。2022年建设任务10亿元,至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5.02亿元,完成比例50.2%。在泗洪县施工现场,数十台大型机械紧张作业,忙着清淤、运土、筑堤。宿迁市宿城区马化河闸刚刚通过水下工程阶段验收,这是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2021年底全面开工建设以来,第一个通过水下阶段验收的单体工程。工程可保障宿城区中扬镇约2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和片区防洪排涝,为农业增产增收夯实基础。

  服务为先 深入基层纾困解难

  国家重大水利项目开工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在多个重大项目成立党员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协调推进工作。为了确保吴淞江整治工程如期开工,省市县三级联动,成立工作专班,现场驻点调度,每日一会商,跨区域协调,及时办理工程开工前置要件,有效助力项目开工实施。

  省水利厅积极协调水利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等矛盾,推进用地预审、移民安置、环评等关键要件办理,扫除立项障碍。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的支持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用地预审、通航影响评价及时获批,为工程立项创造条件。

  省水利工程建设局推动全省各地组建专职项目法人机构。近日,随着“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正式获盐城市编办批复成立,江苏省实现13个设区市水利建设项目法人专职机构全覆盖。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31个涉农县(市、区)成立水利工程建设专职项目法人机构。

  在加快年度建设项目推进的同时,江苏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积极谋划多储备项目、储备好项目。江苏省报水利部备案2023年拟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9项,年度治理河长443千米,预计2022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进一步加快推进长江扬中河段二期整治、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太浦河后续等重大项目立项。(新华日报记者 吴琼)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