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韩:努力做一名有温度的律师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3-07 17:29:18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宿迁市江苏欣扬律师事务所女律师陈韩,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坚守“让法有温度、让心有宽度、做一名有温度的律师”的初心不动摇,立足岗位职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社区、村居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让法律服务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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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陈韩(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法治宣传走在前

  “作为律师,开展法治宣传是一项本职工作,应该无条件做好。”陈韩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2021年以来,她参与开展法治宣传15场,发放法治宣传教育资料12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0人次。

  她积极参加司法局和律所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广场咨询以及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等形式,重点宣传群众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利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有利条件,借助村居社区道德讲堂等阵地,依托“法润村居”微信群等载体,将法律条文知识宣讲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努力培育群众法律素养。

  在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她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结合受援群众实际情况,向受援群众宣传劳动保护法、赡养法、宿迁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等,营造依法维权的浓厚法治氛围。

  法律援助乐于办

  陈韩是个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法援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她都认真、积极办理,且注重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严格把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她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办结41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3万元。

  2012年,贵州王某远嫁到宿迁,与仝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子。婚后仝某经常因琐事殴打王某,为了摆脱家暴,王某于2015年带着孩子回到贵州老家,并提出离婚。由于仝某不同意离婚,王某母子户口无法迁回贵州,目前孩子已经10岁,只能在贵州借读。为便于孩子求学,王某到宿迁市妇联寻求保护,希望与仝某解除婚姻关系。

  2021年3月10日,宿迁市妇联发函给宿城区司法局,请求为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援助。陈韩接到宿城区法援中心指派后,第一时间与王某沟通、了解情况,当即代为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王某抚养,仝某按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为简化流程、节约受援人诉讼成本,她还特地向法院申请通过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并多次与调解员及承办法官沟通说明本案的特殊情况,最终获得法院准许。

  矛盾纠纷勤化解

  诉前调解实施以来,陈韩主动参与,先后被选任为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为了做好诉前调解工作,陈韩认真学习调解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工作中,她根据矛盾纠纷性质、难易程度、诉求内容等,加强与主审法官、案件当事人有机联动,注重运用多元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村(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根据纠纷主体、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诉求,有针对性化解矛盾纠纷。

  李某与孙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12月16日,孙某为了进行经营活动向李某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李某借给孙某的款项金额为26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并约定借违约责任。借款期满后,孙某未如期还款,双方产生经济纠纷,李某将孙某诉至法院。

  陈韩接到法院诉前调解通知后,立即分析纠纷焦点,耐心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从约定的如期履行、利息标准如何确定、违约的法律责任等反复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多次磋商,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文/图 程遥)

编辑: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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