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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金湖“四举措”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021-09-23 11:31:0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韩小强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进一步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开新局”实效,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近日,淮安市金湖县积极运用“四举措”,全力做好出庭应诉工作,确保连续两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源头规范。金湖县以《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厘清诉讼案件权责关系,细化备案审批流程,规范出庭应诉工作。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跟踪出庭情况。金湖县与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全县行政案件开庭信息,加强庭前沟通,协商解决影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问题,避免出现负责人因工作冲突而无法按时出庭的情况,确保“应出尽出”。金湖县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根据案情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应诉意见建议,协助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好出庭准备工作。

  三是运用通报考核,压实主体责任。金湖县将行政诉讼立案量、败诉率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法治督查范围,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对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对因未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导致案件败诉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约谈,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委处理,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

  四是深化培训指导,提升应诉能力。金湖县为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定期开设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通过以案释法,深入讲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将法律知识纳入学习范围,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开展科级以上干部年度普法考试,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积极性。金湖县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参加模拟法庭、案例研讨等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行政应诉能力。(文 张文 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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