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江苏省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021-04-21 10:05:15来源:新华日报编辑:罗毅责编:周经韬

  原标题:我省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4月20日,江苏证监局与江苏省教育厅签署《关于加强江苏辖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合作备忘录》,就证券期货知识纳入课程教材体系、开展教师培训和学生实践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副省长马欣出席活动并讲话。

  阎庆民指出,投资者的理念、行为、结构,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和功能发挥,把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投资者教育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投资者教育,从源头上为资本市场培育理性投资者,助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长远来看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江苏投资者教育实践基础较好,试点样本丰富,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势资源,坚持适应性、普惠性、系统性、渐进性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资源,进一步形成投资者教育合力。

  马欣指出,江苏省近年来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重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形成了富有特色和竞争力的资本市场江苏板块。加强投资者教育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江苏将发挥辖内资本市场发展良好、高等教育资源汇集的优势,积极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广泛普及金融知识,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努力为全国积累经验、作出示范。(新华日报 记者 巍钟 春春 建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