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南京市建邺区音乐人翁大涵携跨年新作《看见》献礼2021年
2021-01-02 14:28:3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毅责编:宋姝君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我看见坚毅不屈的双眼,我看见并肩而行的人们,我看见每一个坚持瞬间,越过命运的山,跨过生活的坎,也许冰雪覆盖,梦想炙热依然……”2020年12月31日,由南京市建邺区音乐人翁大涵演唱的歌曲《看见》,作为人民日报新媒体跨年主题曲上线,当天就获得了近180万次的观看。

(有修改)急稿(A 文娱 三吴大地南京)南京市建邺区音乐人翁大涵携跨年新作《看见》献礼2021年

歌曲《看见》作为人民日报新媒体跨年主题曲上线

  “以一首歌告别2020,迎接2021。愿山河无恙,人间皆安。”不少网友在岁末寒天里被这首温情的歌曲深深感动,纷纷在评论区写下对2020年的回顾和对2021年的美好展望。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看见万众一心的勇气,注视无数逆行而上的背影,致敬挺身而出的平凡英雄,见证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奇迹……2020年11月末,人民日报新媒体找到我们,希望双方共同创作一曲MV在年末送给全国人民,给予彼此力量与感动。这也是我们今年第三次登上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翁大涵说,这首跨年新歌献给每一个走过2020年的人。

(有修改)急稿(A 文娱 三吴大地南京)南京市建邺区音乐人翁大涵携跨年新作《看见》献礼2021年

歌曲《看见》在人民日报新媒体展示

  翁大涵的歌声一向充满温暖和力量。2020年立春,翁大涵与南京市建邺区委宣传部联合创作《共饮一江水》,为抗击疫情呐喊加油,歌曲中南京与武汉的“隔空对话”戳中了许多人的心。2020年夏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毕业季少了许多仪式感,翁大涵为学弟学妹们创作了一首歌曲《莫愁》,这首歌被人民日报推荐为2020毕业季主打歌曲,动听的旋律、励志的歌词打动了成千上万的2020届毕业生。

  作为1992年出生的全能唱作人,翁大涵目前是建邺区“八度空间”音乐孵化基地的主理人,在这里他演绎了一首又一首表白南京的歌。翁大涵说:“‘八度空间’音乐孵化基地成立一年多以来,承办了百支乐队的巡演,成为了南京音乐人的‘乌托邦’,坚持为缺少专业指导、专业培训、专业设备的优秀音乐创作人和有音乐梦想的大学生提供资源,孵化优秀的音乐作品,打造有‘建邺温度’的平台和‘最建邺’的音乐IP。”

(有修改)急稿(A 文娱 三吴大地南京)南京市建邺区音乐人翁大涵携跨年新作《看见》献礼2021年

建邺区“八度空间”音乐孵化基地

  建邺区委宣传部表示,建邺区通过搭建“八度空间”汇聚更多未来可期的音乐“潜力股”,依托重大活动营造文化产业快速集聚氛围,垒起建邺文化产业新高地。建邺区将打造“固定场所+流动场景”模式的青年音乐产业联合孵化基地,以“八度空间”为固定场所进行培训和创作;以青奥轴线为室外流动场景开展周期性音乐活动,助推更多音乐企业汇聚建邺,并利用建邺区的文化设施空间资源、人才资源、政策资源孵化出更多文化企业,让“城市客厅”弥漫文化因子。

(有修改)急稿(A 文娱 三吴大地南京)南京市建邺区音乐人翁大涵携跨年新作《看见》献礼2021年

建邺区“八度空间”音乐孵化基地

  从用歌声表白南京的《一盒南京》到唱出了很多人南京记忆的《盼兮》,从以建邺区一条马路命名的专辑《梦都大街》到寄语南京学弟学妹的《莫愁》,从抗“疫”歌曲《共饮一江水》到跨年新歌《看见》……翁大涵一直以南京为词,以生活为曲,坚持用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唱出南京的美,用一首歌温暖一座城,将歌曲献给每一位筑梦人。(文/图 建萱 祝江涛 顾红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