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淮安市淮阴区司法局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新方式
2020-10-12 17:39:5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毅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期,淮安市淮阴司法局创新“点线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新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一是集中专题学法的点式普法。淮阴司法局坚持公职人员率先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依托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学习会、各种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全区各镇街、各部门深入开展开展民法典专题集中学习。

  二是串联阵地宣传的线式普法。淮阴司法局深入开展“民法典七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宣传等活动,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折页、法律读本、普法产品、灯箱广告、横幅标语等载体,充分依托法治公园和长廊、文化墙、窗口服务单位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掀起社会公益宣传热潮。

  三是发挥网络优势的面式普法。淮阴司法局依托政府官网、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民法典微视频、微电影,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文 徐双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