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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司法局“三推进”助力共建宜居颐养城市
2020-09-11 17:50:2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毅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扬州市结合宜居颐养城市建设,在深化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同时,积极推进地方立法,为老年人发挥余热提供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一是推进法律服务“护老”。扬州市扎实开展“颐养社区普法志愿行”专项活动,,组织律师、社区民警、普法志愿者走进颐养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宣传咨询,重点宣讲与老年人赡养、防范非法集资、通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2020年以来,全市已针对老年群体举办法治讲座107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及法律援助联系卡13000余份,惠及群众2万余人。扬州市司法局结合驻村联户、群众工作日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开展走访留守老人法律需求“扶老”活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二是推进优质平台“焕老”。扬州市司法局鼓励老年人,特别是“五老”人员参与人民调解,继续打造江都区“亚东调解工作室”、邗江区“春涛调解工作室”、仪征市“王金昌调解工作室”等知名老年人个人调解工作室。甘泉街道双山村打造“老支书+新乡贤”乡村治理新模式,组建双山村老支书调解先锋队,利用基层经验丰富的优势,对邻里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引导。目前,全市共有188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吸纳2000多名“五老”人员、社会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2020年以来,老年人参与调解案件1021起。

  三是推进地方立法“助老”。扬州市司法局积极完善地方法规及政策供给,2020年,根据立法安排,拟出台《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目前,扬州市司法局已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按照立法计划序时进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上位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做好条例草案文本的审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意见,目前已完成《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第二轮审查、修改工作。(文 朱远明 王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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