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丰县探索食品小作坊创新监管新模式
2020-09-01 10:51:45来源:新华日报编辑:罗毅责编:路晶森

  原标题:从“散乱差”到“聚而优” 丰县探索食品小作坊创新监管新模式

  “卫生脏乱差,还怕乱添加”,这是广大群众对食品小作坊的普遍印象。作坊虽小,但“辐射”不小,遍布城市农村、街头巷尾的食品小作坊在满足饮食多样化消费需求的同时,还促进了就业增收,是食品生产行业里不容忽视的部分。但由于个体食品小作坊生产地点分散、加工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日常经营不规范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不少难点。

  为切实改变食品小作坊“散乱差”的现状,丰县市场监管局大胆尝试,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率先在徐州市建立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探索食品小作坊园区化发展、集中化监管的新模式,推动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和转型升级,破解食品小作坊行业发展瓶颈,从源头解决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

  党政同责,夯实责任

  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将其纳入2020年丰县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小作坊建设现场会、调度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小作坊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夯实工作责任,小作坊建设工作明确由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政府扶持,市场运作

  丰县集中加工区建设以“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为总体思路,设立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专项资金,吸引有实力的投资商来建设投资,并出台相关的补贴方案,对集中加工区入驻商户3年内给予房屋租金每年50%、30%、20%的补贴;燃气、电接入费用政策性减免,燃气、水费按照相关文件给予优惠;食品检测实验室设备及附属设施,每个项目由县财政补贴8万元,实验室运行费用由县财政3年内每年补贴10万元。

  统一标准,规范制度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由投资方投资建设厂房和污水处理、废气排放、产品质量检验室等配套设施,入驻的小作坊承租厂房自主经营,通过“统一处理生产废弃物、统一人员培训、统一取得健康证、统一办理小作坊登记证”“四统一”新管理模式,实现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集中监管、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等闭环式集约化管理,使食品加工从原料到成品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控。

  强化治理,做好保障

  集中加工区建设完成后,逐步限制非加工区生产的食品入市,同时建立食品小作坊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非加工区生产的食品逐步采取限制入市销售,禁止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对无证生产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加大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力度,切断无证小作坊销售渠道,将倒闭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加强对集中加工区的指导与监督,对入驻小作坊从业者进行不定期培训,综合运用商标等职能,提升食品小作坊集中区产品品牌知名度,通过市场手段吸引小作坊进入集中区生产经营。

  丰县目前已组织建立3个大型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其中,丰县中农批卤菜集中加工区已建成标准厂房7000平方米,成功认购58户,预计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商户入驻并能正常生产;常店豆制品集中加工区建设标准厂房1.2万平方米,已建主体楼3栋,预计2020年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商户入驻;孙楼粮食制品集中加工区建设标准厂房11828平方米,现已完成选址、环评征询、红线图、设计方案等工作,预计2020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

  通过一个个生产规范、管理严格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区的建立,“小散低”的作坊被不断整合,“脏乱差”的现象不断改善,“小而精、名特优”的食品小作坊,有望成为丰县食品安全大提升上一道全新的亮丽风景线。(新华日报 作者 史恒恒)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