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教育厅发通知 规范今年普通高中招生
加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规范招生计划备案、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入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6月2日,江苏省教育厅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发出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江苏省普通高中新建校和改扩建校建设,科学调配农村或城郊接合部闲置教育资源,推动高中资源整合与优化,扩大普通高中资源总量,增加学位供给。各地要统筹考虑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数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往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以及规范办学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各地要充分考虑2020年中考延期、高温天气影响,优化中考考点分布,统筹各校尽早购置安装防暑降温设备,加快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考场设施与环境。
所有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殊类型招生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严禁跨设区市招生。严禁举办以招揽优秀生源或“掐尖”为导向的各类实验班和试点班。
各地要加强科学设计,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实现一考多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要制定完善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方式、条件和程序。各设区市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于2021前研制出台并及时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教育部门,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南京日报 记者 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