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近日,根据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确认2019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结果的通知》,苏州市以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荣获2019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张家港市荣获2019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2019年上半年,江苏省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19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此次活动经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结果。
苏州率先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确立政府立法全流程评估制度,探索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2018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参评地级市中排名第一……
苏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荣誉榜上还远不止这些。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部署以来,苏州市瞄准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持续推出一个个务实的改革创新举措,在执法监督、基层履职、重大决策、立法评估、法治责任、考核评价等关键领域频发力,大力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形成了市域法治建设的苏州经验,政社互动、行政指导、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社区协商等多项工作斩获“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质量法治智慧。
2019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制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全面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和实施标准的同时,苏州市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丰富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苏州经验。为了让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苏州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苏州积极探索试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执法。苏州遴选组建苏州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深入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文 陈峰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