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月20日上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通过网络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当庭对被告人叶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该案是自“两高两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以来,常州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鉴于被告人叶某某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天宁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办案机关通知,第一时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指派天宁区名优律师团成员、江苏益同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裴丰艳为叶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为了防控庭审活动时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危险,以及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疫情期间积极推行“不见面”式网上法律援助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天宁区司法局经与天宁区法院、检察院沟通协商一致后,决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通过云视讯平台“隔空”辩护此案。为此,天宁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开通“云视讯平台法律援助室”,在开庭前多次调试相关软硬件设备,实现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时视频画面、音频声音同步互联互通,有力保证了疫情隔断但法律援助服务不断。
2月20日上午9点30分,控、辩、审三方四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中心)远程视频开庭,天宁区人民法院通过云视讯平台“隔空”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检察官在检察院在线提起公诉,法律援助律师在线提供辩护。一系列的庭审工作如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援律师辩护、被告人陈述等都通过云视讯平台有序进行。经过约一小时的庭审,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叶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了解,多家媒体对此案进行了在线直播,网民观看量超过160万人次。(文 朱远明 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