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认罪认罚从宽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2019年,无锡检察机关共对近七千名自愿认罪、真诚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轻缓处理决定或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66.5%。在这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中,无锡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6%,超过江苏全省平均数。
“我们将充分发挥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自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把‘金钥匙’,提高工作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表示。
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日前,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入选江苏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十大典型案例。在审查起诉阶段,徐某如实供述了其驾驶机动车撞到李某、致使李某死亡的事实,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徐某对自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存在疑问,认为自己是涉嫌交通肇事罪。经过释法说理,徐某对罪名表示认可,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鉴于徐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了受害者家属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对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对此,法院在判决中全部采纳。
借助大数据提升量刑建议质效
“这是与你情况类似的判例案件分析,你看看吧!”在无锡市下辖的宜兴市,检察官在提审一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孟某时,向其展示了量刑建议辅助系统统计分析出的数据。
看完系统展示的数据图和一起真实相似案例的判决文书后,结合检察官提出的认罪认罚后判刑较轻的量刑建议,孟某在征求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后,在具结书上签了字,法院对量刑建议也予以采纳。
“无锡检察机关将提升量刑建议质效作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内容,主要是从内外两方面发力。”据无锡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在内部,检察机关深入研究量刑裁判规律,通过对往期判决“回头看”、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方式,统一量刑建议尺度。在外部,检察机关主动公开量刑建议的依据和标准,听取案件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值班律师等意见,对有争议案件事先与法院沟通,力争使量刑建议得到多方认可。
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在涉企案件中的适用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作为某服饰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缪某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为公司虚开棉布类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价税合计93万余元,税款合计13万余元,并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
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提审、实地走访企业、主动调取证据材料等,了解到该企业有经营实体,且拥有固定员工,经营正常稳定,发展前景良好。为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江阴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时,江阴市检察院向其详细释明了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及政策规定,教育其汲取教训,勉励其依法经营,做好实业。
这样的案件并不是个例。在无锡市下辖的江阴市,检察机关秉持发展优先理念,2019年以来,对已经积极补缴税款的9家民营企业14名负责人先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办理涉民营企业的案件中,无锡检察机关坚守法律底线,积极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冲击,做好民营经济的“守护者”。(文 和建敏 赵春燕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