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近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9年苏州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截至11月底,苏州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恢复湿地11.33万平方米,恢复被硬化农用地约3400平方米,保护基本农田4486.67平方米,追回流失国有财产114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共赢的效果。
2019年来,苏州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专项活动,依法对长江、内河、内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展检察监督。常熟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分别针对校园饮用水不达标、校园周边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有效净化校园内外食品安全。
昆山检察院、太仓检察院、虎丘检察院、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先后在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个人税收等领域,针对医保资金和利息税流失、社会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被骗取等情况,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缴,目前已为国家挽回医保资金经济损失88万余元,追回借贷利息税款26万余元。
为解决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检测难问题,苏州市检察院建成具备空气、水、土壤、噪音、食药等五大类快速检测能力的“公益诉讼巡回工作站”和“快速检测实验室”。此外,苏州市检察机关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修复效率两个角度出发,开展诉讼与赔偿衔接磋商机制探索。张家港市检察院引导某机械有限公司与南丰镇政府,就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签署了1656.72万元生态损害赔偿协议。(文 韩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