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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庭审直播超百万场 形成阳光司法新名片

2019-09-18 17:52:20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严明):9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中国法院网共同在江苏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中国庭审公开网江苏法院庭审直播100万场颁证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案件评查处处长胡帅,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编委、中国法院网总编辑刘岚,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谢国伟参加活动并致辞。为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广泛听取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本次活动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聂永平、欧阳华,江苏省人大代表郑立平、招庆洲、王合生,江苏省政协委员王辉、沈永明等参加。

  参加活动的代表、委员向江苏高院颁发了“中国庭审公开网江苏法院庭审直播100万场”奖牌,向南京中院等3家中级法院,兴化市法院、沭阳县法院、昆山市法院等10家基层法院以及杨光焰、崔颢、谢俊成等10名法官颁发了“优秀直播法院 ”“优秀直播法官”证书。宜兴市法院王旭东副院长、南京玄武区法院孔亚伟法官分别作为获表彰的法院、法官代表,发表了庭审直播工作感言。

急稿(供稿 平安江苏列表 三吴大地南京 移动版)江苏推进庭审直播工作 形成阳光司法新名片

活动现场 供图 江苏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江苏法院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庭审直播工作,努力将其打造为“互联网+”时代的司法审判新常态,形成了阳光司法工程的新名片。2018年以来,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多次指示,要求全省法院积极依托互联网技术打造“阳光法庭”,建立“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制度,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工作,力争以及时、全面、透明、客观的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2018年3月,江苏高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的通知》,明确“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从选择性直播到常态化直播的深刻转变。

  为确保庭审直播落实到位,江苏高院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制定庭审直播操作流程,明确庭审直播例外情形,要求不进行网络直播的须通过办案平台履行审批程序,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不断强化支撑保障,完善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与中国庭审公开网联通对接,对全省法院庭审直播统一播出、统一管理,并支持各级法院独立链接至当地外网播出;在江苏“微法院”平台中开发庭审直播功能,让公众通过微信平台可以观看江苏法院庭审直播;推进庭审直播系统与办案系统无缝对接,办案人员在开庭排期时系统即默认庭审直播,不直播的网上办理审批手续,提升操作的便捷性;定期通报全省法院庭审直播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明确要求,不断推动庭审直播工作向纵深迈进。

  江苏全省各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积极推进“互联网+庭审公开”,逐步实现庭审网络直播对所有公开审理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的全覆盖,率先在全国法院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截至2019年8月底,江苏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庭审直播场次率先突破100万场(1019696场),占全国法院直播总量的22.7%,位居全国法院首位,并涌现了一批先进法院和先进法官。1月-8月,江苏省有6家中院、26家基层法院庭审直播场次分别进入全国中、基层法院前50位。2018年8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江苏高院庭审公开评估质量位居全国各高级法院第一位。

  为持续推进庭审公开等司法公开工作,2019年,江苏高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对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将庭审直播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通过社会评价找出差距、解决问题。今后,江苏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齐短板,创新方式方法,立足服务法官审判、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管理,继续在庭审公开的广度深度、配套机制、支撑保障、实际成效等方面加强探索实践,进一步畅通司法公开渠道,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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