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顾红艳 通讯员 陈小雨):2019年6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也于近日出台。江苏省抓紧出台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破解制约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在提振市场信心、释放内需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实物消费重点领域、服务消费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深化改革开放、完善消费环境、加强政策支持等内容。《实施意见》要求,江苏省要推进市场主体提升品质,提供更多安全放心的吃穿用消费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升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新型信息消费终端普及,加大绿色消费品的推广使用力度;在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领域培育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例如支持南京、苏州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积极发展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电竞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
《实施意见》还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康复护理、高端医疗、口腔、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以及特需医疗服务领域,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家政服务规范健康发展,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有效衔接。江苏省要围绕加快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健全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的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通过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形成全过程信用管理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消费环境。
《行动方案》重点从服务消费、实物消费、供给短板、标准和信用体系、消费环境、配套保障等六个方面推出23条具体的创新举措。在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领域,江苏省要加大扩大开放力度,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推进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同时,围绕消费供给能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市场、江苏品牌和平台等消费领域短板,《行动方案》提出推进服务消费示范工程和幸福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培育发展江苏品牌,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特色商贸小镇,推动苏州、南京、无锡等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等政策措施。
《行动方案》指出,江苏省要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方面提出建立常态化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推广使用在线纠纷信息平台等措施,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升金融对促进消费的支持作用、加强消费宣传和统计监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激发潜在消费。
《实施意见》着眼长远谋划,提出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点发展方向和推进落实思路。《行动方案》着眼阶段性目标,把近三年看得比较准的、可以加快实施的重点工作进行分工部署。两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承,形成了江苏省促进消费增长的施工图和任务书。未来,江苏省将狠抓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推动形成系统发力、多路并进、整体推进的发展态势,打造促进消费的亮点,积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更好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更好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