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日前,苏州市姑苏区卫监部门,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出首张罚单。
2018年10月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姑苏卫监便组织内部培训,认真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解读、对重点条例分析研讨,以确保卫生监督员全面、准确理解并掌握《条例》精神,应用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手持“法宝”,雷霆出击。
近期,姑苏卫监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医疗美容机构机构涉嫌多项违法行为,立即予以立案调查。历时近两个月的调查取证后,核实该机构存在,一是伪造患者病历资料;二是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违法事实,经合议,最终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该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这是姑苏区依据《条例》开具的首张罚单,这个被业内人士称为预防医疗纠纷史上最严法规的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诊疗相关规范、常规。该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明确对“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这些“小事”进行处罚,在责令改正的同时,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没有了以往部分卫生法规规定的“发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说辞,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套牢了“紧箍咒”。
未来,姑苏区卫生监督所将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日常管理,为辖区居民筑牢医疗安全防线。(文 薛鸣 编辑 韩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