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面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 材料减少 时间缩短 费用节省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7月9日通报,从7月起,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举措,让所有市场主体公平享受退出机制改革红利。这也是近年来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处长薛荣刚介绍,注销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长期以来,大量企业因为注销程序复杂而搁置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因此,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是解决企业“生得容易”“死得困难”这一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江苏省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经历了一个从试点到调整,再到全面推广、优化完善的有序推进过程。从2014年9月到今年7月,江苏省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简易注销便利化改革举措已全面落地。2015年初至2019年6月30日,江苏省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共注销企业8.65万户、个体户8.75万户。
目前,江苏省推行的注销便利化改革具体适用范围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自始至终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是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自主选择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人民法院裁定企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市场主体,有关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而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的,投资权益被冻结等情形的市场主体,不适用于简易注销登记。
和老的注销程序相比,简易注销大幅减少申请材料,由原来注销需要的9份变为现在的3份—5份,实施简易注销的企业、农专社仅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简易注销承诺书》及营业执照等3份材料;实施普通注销的企业减少了清算组备案材料,只需提交申请书及其他登记文书等5份材料。同时,注销流程更加简化,申请人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备案,坐在家中上网即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信息;办事成本更低,网上公示可以节省报纸公告的相关费用;注销时间也缩短了。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自始至终未发生过债权债务的企业,在企业作出承诺的情况下,直接办理注销,无需45天公告期。(南京日报 记者 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