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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新沂推动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2019-05-13 17:28:23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罗毅     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明广超):近年来,徐州新沂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任务,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将其纳入服务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引领性理念、探索性发展、创新性工作为特色,大力实施“建立三项机制、搭建三个平台、促进三个结合”的“333”工程,构建符合新沂实际的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开展,全力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

  目前,新沂市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审结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16件,执结环境修复费用20余万元,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三项机制,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新渠道

  新沂市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新沂市检察院与市监委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向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取证、诉前检察建议等方面予以支持,增强了检察机关监督刚性,加大了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新沂市建立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在徐州市率先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破解公益诉讼工作群众基础薄弱、案件线索来源单一等难题。新沂市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成立公益诉讼联络办公室,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食药环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联席会议,研究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协调协作机制。

 搭建三个平台,增强公益诉讼工作新动力

  新沂市升级“两法衔接”应用平台。新沂市为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增设公益诉讼终端设备,专门设置独立模块,对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动态跟踪、全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新沂市成立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建成徐州市首家集线索收集、案情研判、案件办理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公益诉讼中心,包括集中办公区、案情研判区、业务指导区,设置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规章制度及典型案例台账材料,接入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同步沟通、迅速反馈,采购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用于调查取证,提升了办案效率。新沂市建立林业生态修复基地,由新沂市农委负责设计规划、确定林木种类、定期监管维护,保证苗木成活率,确保生态修复效果,成为开展司法活动的场所、普及法制教育的窗口和保护环境资源的平台。

 促进三个结合,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新质效

  诉前建议和提起诉讼相结合。新沂市坚持诉前建议为主、提起诉讼为辅的工作方式,先采取诉前检察建议,对侵害公益的行政不作为进行监督,对发出检察建议逾期未纠正违法行为或未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正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办理个案和办理类案相结合。新沂市构建“打造精品,提升效率”的办案模式,努力把普通案件办成精品案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案件线索、审查办理的高某擅自占用农用地违法生产污染环境案,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环保类”典型案件,系徐州地区唯一获评案例。新沂市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办案组集中审查的优势,挖掘案发时间近、案情相似高的同类案件,开展类案办理。刑事处罚和生态修复相结合。新沂市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坚持“修复与打击并重”的司法理念,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其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2018年11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研讨会上,新沂市检察院检察长明广超作为江苏省唯一代表作主题发言,就新沂市公益诉讼“333”工程作了详实介绍,得到了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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