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张全连 程遥):近日,广西桂林受援人韦某的姐姐通过快递给宿迁市宿豫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孙瑛寄来了一面印有“义正辞严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济困扶危”的锦旗。
原来,韦某因贪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韦某姐姐前往宿豫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中心能够尽力帮助弟弟。孙瑛及代理律耐心向韦某姐姐释明了援助律师的职责,承诺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韦某维护合法权益,这让韦某姐姐非常感动,因此寄来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孙瑛是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孙瑛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她一心一意为弱者代言,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宿豫区“优秀政法干警”、宿迁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宿迁市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称号。孙瑛所在的宿豫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青少年维权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探索标准化建设 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孙瑛认为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而法律援助标准化,是保证法律援助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此,孙瑛及其同事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同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宿豫区法律援助业务工作规程》,从接待咨询、申请、审查、指派、案件办理、质量监督管理、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的汇报和讨论、结案等方面建立了控制严密、操作性强的法律援助服务日常管理和服务标准。
孙瑛考虑到宿豫区法援当事人70%来源于乡镇村(居),最远的单程需近两个小时,有的当事人因材料不齐、证据不全等需要往返好几趟,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于是,她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推行法律援助服务“一次就好”惠民举措,制定了法律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受理登记、案件审批、文书送达、案件指派等工作环节服务标准,规定一般法律援助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疑难、群体法律援助申请限时办结的制度,最大程度做到“一次就好”,既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又提高工作质效,受到了受援人一致好评,也被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批示肯定。
组建志愿者队伍 拓展法律援助空间
宿豫区地处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相比较而言困难群众较多,在中心现有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孙瑛积极动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乡镇司法所的同志组建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孙瑛以身作则,感动了法律援助志愿者,他们踊跃参与到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中来,有效地解决了法律援助人力、经费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