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创新江苏 >> 正文

发挥商会作用 争当经济发展“助推器”

2018-10-16 11:20:18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罗毅     责编:程茜    

  原标题:发挥商会作用 争当经济发展“助推器”—— 丹阳市倾力打造“丹阳·商会”品牌

  镇江丹阳是苏南板块制造业强市,产业类别清晰,丹阳市工商联直属的商会有20多家,其中产业类商会10家、异地商会3家及基层商会13家。近年来,丹阳市统一战线坚持“强服务、聚优势、造平台、促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促进“两个健康”,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凝聚商会资源,引导商会在激发丹阳区域经济活力、培育特色商业文化、提升民营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为丹阳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思想引领,提升综合素质是基础

  从2017年起,丹阳市委、市政府针对产业类别和不同发展方向,以财政专项培训经费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尤其注重年轻企业家政治觉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以及重点产业高端人才管理能力的提升;开展“企业家高校求知行”等系列活动,连续两年举办“创二代”培训班,先后组织商会企业家赴斯坦福大学、多伦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海内外名校研修,共计培训500多人次;联合丹阳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分别组织“二代企业家”赴井冈山干部管理学院、延安等地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夯实理想信念。

  自身建设,做好桥梁纽带是保障

  丹阳市委市政府召开经济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均邀请商会企业代表参加,让企业及时了解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丹阳市领导定期到商会指导工作,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现场解疑释惑,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同时,商会主动承接政府非行政职能。近年来,汽车零部件商会在开展汽车轻质化论坛,眼镜商会在行业标准的制定、承接文化节等职能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取得了积极效应。

  服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保证

  利用商会平台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化解金融风险。丹阳市政银商三方共同努力,破圈解链,走出互联互保的“泥潭”。结合商会的产业集聚特点,做好政策落地对接。积极主动对接国务院激励政策24条、江苏省扶持实体经济发展26条,制定落实好丹阳相关政策文件,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模式,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和容缺预审,倡导部门包报批、包协调、包对接、包落地的代办制。结合“暖企大走访”活动,提升服务效能。开辟备案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以商引商”的良好环境。

  搭建平台,促进“两个健康”是关键

  秉承“企业有所呼,我们有所应;企业有所困,我们有所助”的服务宗旨,丹阳市引导商会开展“贴心助企”系列活动,积极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通过 “丹阳商会”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信息。利用每季度的主席会议、秘书长座谈会、企业现场观摩等,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商会产业集群优势,与江苏银行等金融单位联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商会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和组织会员企业间开展产品推介活动,帮助会员捕捉商机、投资合作,逐步拉长丹阳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良性循环。丹阳市工商联与司法局联合成立“丹阳市商会商事调解委员会”,主动为全市会员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纠纷等服务。

  积极引导,回报社会担责是亮点

  丹阳市积极倡导商会会员企业“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温州商会参与老区扶贫帮户活动,积极捐款捐物;台州商会多年来坚持开展结对助学活动;眼镜商会组织企业捐助30万,给新疆兵团在建的科克达拉镇江高级中学与两户贫困生家庭等。积极引导商会和会员企业投身精准扶贫行动,长效推进“百企帮百村”工作。截至2017年12月,“万企帮万村”台账系统丹阳登记企业9家,精准扶贫资金已达908万元。如今,“光彩事业”已成为丹阳市各商会带领会员反哺社会、展示风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