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创新江苏 >> 正文

江苏省国家安全机关公布两起台湾间谍案

2018-09-20 10:54:19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罗毅     责编:程茜    

  原标题:我省国家安全机关公布两起台湾间谍案

  近期,江苏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国家安全部“2018-雷霆行动”工作部署,先后破获多起台湾间谍案件,及时切断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针对祖国大陆布建的间谍情报网络,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利益。日前,省国家安全机关披露了两起被台湾军事情报局人员通过互联网勾联发展的典型间谍案件。

  案件1:马某、梁某间谍案

  马某,男,1994年出生,湖北十堰人;梁某,男,1996年出生,马某的同乡。马、梁二人2014年从部队退役。2016年7月,马某在网上连续收到两封陌生人发来的邮件,询问其有无兴趣挣钱,希望马某提供部队的文件资料。马某随即将此事告诉同乡梁某,两人曾经在部队服役,受过反间防谍和保密教育,立刻意识到在网上遇到了境外间谍,但在金钱诱惑下,二人商量后铤而走险共谋实施间谍活动。马某、梁某作案后不久即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并于2016年9月被抓捕归案。至案发,马、梁二人多次合伙作案,利用曾在部队服役的便利条件,通过互联网向境外搜集报送我某部队及军工单位的相关情报,对我国防军事利益安全造成危害。根据侦查掌握事实,国家安全机关确认,该案中通过互联网与马某、梁某联系,指使二人实施间谍活动的人员系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吴荣同。马某、梁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去年3月,苏州市国家安全局将马某、梁某以涉嫌间谍罪向苏州市检察院移送起诉。

  案件2:冯某间谍案

  冯某,男,1977年生,四川绵阳人,苏州市某台资企业员工。2016年8月至10月,冯某因公司安排赴台湾出差,在台期间其通过手机交友软件在网络上与台湾女子刘某结识,不久,二人相约在台多次会面,在此期间,刘某向冯某提出请其做“大陆市场调查员”的兼职工作,调查苏州地区的经济、治安、政府政策等情况。2017年5月至7月,冯某第二次赴台出差,又与刘某多次相约会面,刘某提出让冯转做军用机场的军用飞机“观察员”。至此冯某认识到对方是间谍人员,观察军用飞机是间谍活动。冯某受金钱利诱,仍接受了对方的任务,他返回大陆后先后多次赴光福机场等军事目标地区进行观测拍摄,搜集我军事情报。2017年10月,冯某向公司请假专程赴台湾向刘某报送情资,接受间谍经费、活动器材和相关培训。2017年12月,冯某的间谍活动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并被抓捕归案。经相关部门鉴定,冯某向刘某搜集报送的情资涉及国家秘密,对我国防军事利益安全造成危害。根据侦查掌握事实,国家安全机关确认,该案中台湾女子刘某系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冯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2018年3月,苏州市国家安全局将冯某以涉嫌间谍罪向苏州市检察院移送起诉。

  近年来,台湾间谍情报机关千方百计通过互联网物色可利用人员,以金钱利诱和感情拉拢方式予以策反发展,伺机搜集我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对我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这两起典型的网络勾联间谍案警示我们,互联网已成为间谍案件的高发地,只有提高法治意识,警惕网络陷阱,不为金钱贪欲所控制,坚守底线,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自身利益。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广大民众,如因不明情况,被诱骗落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圈套,一定要及时终止违法行为,主动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如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给予奖励。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公民要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反间防谍意识。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民一旦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请立即拨打12339举报电话,任何危害我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新华日报 记者 林元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