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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成以上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2018-06-28 17:05:03    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罗毅     责编:石丽敏    

  江苏划出事关未来生态格局的保护”红线“。经国务院同意,江苏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根据规划,全省一成以上的国土面积划入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了江苏60%以上的森林(林地)生态系统和50%以上的湿地生态系统。

  全省一成以上国土面积划入“红线”

  规划明确,江苏全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为18150.3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海统筹国土总面积的13.14%。其中,全省陆域共划定8大类407块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其中,南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27.5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占南京全市国土面积比例为8.07%。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共划分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等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

  全省海域共划定8大类73块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7.83%,同样也分为8种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如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特殊保护海岛等。

  江苏省一成以上国土面积划入了生态保护红线,这道保护红线划分的依据是啥?

  据介绍,《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是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结合江苏省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保护需求,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判定相结合的方法划定。而且,江苏省13.14%的国土面积划入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了江苏60%以上的森林(林地)生态系统和50%以上的湿地生态系统,这些生态系统涵盖了江苏省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

  红线内严禁不符合定位的开发

  规划中还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江苏还将优化生态补偿政策,按照“谁保护的多、谁保护的好、谁保护的重要,谁多受益”的原则,对生态保护成效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加大补偿力度,对造成破坏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南京这些区域划入红线名录

  南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27.5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占南京全市国土面积比例为8.07%。

  记者注意到,划为自然保护区名录的一共有四处,分别是雨花台砂砾石层市级自然保护区、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高淳固城湖水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和止马岭自然保护区。

  划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的共有13处,南京紫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南京栖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牛首山省级森林公园、南京南郊省级森林公园等都在其中。

  划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一共有2处,分别是江苏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和江苏六合国家地质公园。

  南京市绿水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南京长江新济州国家湿地公园等5处湿地公园被划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夹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三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被划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长江大胜关长吻鮠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固城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被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石臼湖重要湿地则被划为重要湖泊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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