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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德法共治建设“绿色村居”成效显著

2018-04-04 11:39:38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罗毅     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石亚楠 程遥):近日,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环保厅等6部门联合在宿迁召开“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活动动员部署会,推广宿迁德法共治建设“绿色村居”的经验。

  近年来,宿迁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发展定位,在“绿色村居”建设中,注重村(居)民的德法涵养,在潜移默化中灌输绿色发展理念,在点滴积累中涵养绿色文明习惯,在法律服务中保障绿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绿色环保已成为村(居)民的生活理念和行为准则。

  强化普法宣传,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在“绿色村居”建设中,该市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带动各部门深入村(居)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开展“普法进万家”“法治宣传村村行”等专题普法活动,把《宿迁绿地保护条例》、“宿迁文明20条”作为重要内容,深入乡镇、村(居)广泛宣传,着力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村镇、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的重要内容,2017年新创成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1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1个,法治文化设施处处见法见德,有效促进了全民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的同步提升,从而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绿色村居”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强化德法引导,让绿色生活成为风尚。该市在“绿色村居”建设中,按照规范管理、设施建设同步的思路,一手抓德法共治,通过广发动、重管理、促互动,不断提升群众主动适应绿色生活的意识;一手抓公共产品供给,通过补短板、强基础、优服务,让群众在享受更高品质生活的同时,习惯于生活在更加整洁、更加绿色的环境中,自觉做“绿色村居”的建设者、维护者。2017年8月,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组蒋守富等6名群众,一起来到乡司法所,反映村民张贤的养殖场长期积存粪便,污染严重,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活,要求司法所帮助解决。司法所所长朱昂梓、专职调解员韩发品立即赶赴村里了解情况,并与派出所沟通,请求帮助,一同解决张贤养殖场污染问题。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反复宣传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介绍有关典型案例,终于使张贤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迅速对积存的粪便进行了清理,并按“263整治方案”整改到位。

  强化法治服务,让绿色发展底色更浓。该市在“绿色村居”建设中,坚持把法律服务作为基础环节,把公平、公正作为生命线,通过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基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等方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布典型案例读本,面向群众免费赠阅,通过“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2017年以来,已编印以案释法宣传资料10万多份,通过送法下乡等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主动为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共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案件320多件,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着力构建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环境纠纷,共调处环境保护类矛盾纠纷60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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