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月8日,泰州市检察院在泰州市锦泰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关于公益诉讼制度的新闻发布会。泰州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海峰对泰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以来的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了通报。发布会由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飞主持。
发布会现场。陈星 摄
2015年7月,泰州成为全国首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泰州市委相关会议精神,聚焦“两聚一高”实践,积极服务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较好地发挥了公益诉讼在推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泰州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海峰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15件,支持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已判决14件,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因公益诉讼成效突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职能处室连续两年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表彰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单位。泰州市有2件案件被表彰为优秀案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相关经验交流材料相继被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采用。
紧密围绕“法治泰州”建设,助推依法行政。各地紧贴地方经济发展,切实推动依法行政,用足用好诉前程序,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泰州市检察院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75件,行政机关已采纳304件;先后在环境监管、国土资源保护、城管执法、食药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专项检察调查,针对行政不作为、违法作为中的普遍性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类案检察建议7份,促使行政机关以点带面,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大力服务“绿色泰州”建设,保护环境资源。泰州市检察机关聚焦民生民利,重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在相关行政执法领域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5件,促使清除危险废物138吨,追缴砂石资源费215万元;向法院直接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支持行政机关提起民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1件,诉讼总标的额逾亿元;在长江水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法院已全部判决支持,该系列案件被江苏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案例,并作为2017年江苏民行检察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积极助推“品质泰州”建设,维护社会公益。泰州市检察机关努力服务城市品质建设,积极维护公益,增强人民群众在试点工作中的获得感。泰州市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盘活闲置土地1000余亩,追缴土地出让金2.3亿元,纠正违法用地约7万平方米;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缴行政罚款985万元、税款1.4亿余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981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500万元,关停、整顿企业46家。
据了解,下一步,泰州市检察院将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泰州市委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响应立法,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深入贯彻落实泰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砥砺奋进,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服务四个名城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是最大限度地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共识。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泰州的核心竞争力保驾护航。坚持以民生为本,主动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与配合,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全面争创全省法治建设先导区这一目标。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计划,重点维护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等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加强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推动相关产业结构升级,服务泰州当地旅游、农业、生态建设,推动打造全省生态经济示范区。
四是切实有效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公益诉讼业务培训,邀请行政法学专家、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授课,选派年轻干警到行政执法一线,实行挂职锻炼,全面提升监督能力,建设一支符合公益诉讼事业发展的过硬队伍。(供稿 泰州市委宣传部 张小燕 编辑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