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立法本意是好的,但是目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比如,“无理由退货”施行后,产生的大量被退回的产品如何处理?目前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在保护了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给商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给社会资源也带来一定的浪费。
此前,南京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有的大型电商,一年被退的货品价值高达上亿元。这些被退的产品中,有很多并没有质量问题,只是消费者“无理由”退的货。但如果再重新包装上市,那就涉嫌以旧充新,很可能被投诉或查处。如果直接销毁,则浪费巨大。而国外有的就对这方面有明确规定,包括如何明示、如何流入二手市场、如何折价处理等。希望国内相关部门也能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