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国家税务局近年来紧密围绕“严管善待带好队、依法行政收好税”的管理思路,对基层国税部门防范、化解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构建起“两层架构三维监督”税收执法质量控制制度,努力将廉政风险防范融入到税收执法质量过程控制之中。
分局层级的自我复核监督。首先,以职责清单及文书规范为基础建立一系列复核控制制度,明确工作质量标准,特别是文书应用方面要求必须做到法条引用准确、叙述条理清晰、资料完整无缺、印章规范使用。其次,分局文书出具人在文书出具前必须对照主要违法违章手段、依据法津法规规章、限改期限、填发日期等关键字段进行认真核对。第三,分局明确AB岗进行相互之间的业务及文书复核,分局再明确一名负责人为复核责任人,每月对所有纸质资料进行复核。涉及重大涉税事项的,复核责任人必须事前审核。最后,分局根据工作事项分类,制作《淮阴区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台账》,逐条记录复核控制结果,汇总整理发现的问题并制作《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底稿》,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二级复核内控部门,同时根据二级复核内控部门要求提供业务处理资料。
区局层级的抽查复核监督。区局建立一系列工作质量控制制度。每月月度结束,由征管、法规、计统等业务复核内控部门坚持业务归属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和考核周期抽取分局纸质资料进行二级复核,按月小结复核工作,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小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出具复核控制工作报告,同时将发现的问题送责任单位进行事实核对,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区局层级的监察部门对控制结果的再监督。区局监察室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责任等角度,以季度为周期,随机抽取分局和区局两级的复核资料,对照岗位职责、工作清单、廉政纪律等进行再复核,对分局层级的自我复核和区局层级的抽查复核结果进行再监督,并形成工作底稿,出具复核监督情况分析报告。
根据复核结果严格考核追究 分局、区局、监察室三个控制层级按下列标准承担质量控制责任:一是在上一层级复核控制后,下一层级发现仍存在问题的,对上一层级的复核内控人员、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在外部考评、复议、诉讼中发现仍存在问题,且属下一层级抽取信息范围之内的,对该层级的复核内控人员、主要负责人进行追究;三是属下一层级抽取信息范围之外的,对上一层级的复核内控人员、主要负责人分别追究,下一层级不承担质量控制责任。属于可整改的问题而未按规定整改的,按未整改错误的数量对责任人加倍经济惩戒;对责任人拒不整改、责任单位的质量控制流于形式、防范、整改不到位的,由区局作出相应处理。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强化了以分局为主体的自我管理、自我纠错、主动纠错、持续改进的能力,将问题发现于平时、解决于平时、控制于平时,实现监督的日常化、常态化、机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