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务部门:谨防美容美发陷阱
为了促进美容美发业的健康发展,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为,维护美容美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颁布《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美容美发行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办法》规定,从事美容美发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具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法》明确要求,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对所使用的美容美发用品和器械,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展示,供消费者选择使用。美容美发服务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和洁肤、护肤、彩妆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
此外,美容美发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规定和标准,具有相应的卫生消毒设备和措施。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
商务部门提醒消费者谨防虚假广告,诸如将普通美容服务技术偷换概念,包装成基因、纳米、分子、生物、激光、超声波等高科技,或打着“包治”、“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以及盗用机构、专家名义等进行误导宣传。同时,消费者还要注意查看美容店营业执照,整容、隆胸及中医推拿、按摩等,可以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医疗许可证。美容店提供的美容化妆品良莠不齐,消费者还要注意查看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